济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额度-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
住房公积金在员工办理完成之后,济宁积金会有一个个人的市住账户,要是提取条件公积金代办公司打算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子可以办理提取的,但是额度必须满足条件,而且也会有额度的济宁积金限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市住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提取条件内容。
一、额度济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额度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济宁积金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市住存储余额: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条件,提供购房合同、额度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济宁积金购买自住住房的市住,提供建设、提取条件公积金代办公司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二、住房公积金买房的额度
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可提取总额如何确定。
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廉租房、危改回迁房、标准租私房、二手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使用购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子也是可以的,但是必须要提供有效的购房合同,然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请求,而且这个会和个人账户的余额有直接关系,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华律网在线律师解答。